校内各单位:

  2019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经济(含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其他(含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

  申报途径: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30日,逾期网站将关闭。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七、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成果的打印稿1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一并报送。

  纸质申报成果装订要求:《封面》、《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匿名成果(支撑材料),均不得含有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注:下载打印的纸质材料内容应与系统中的电子版内容一致,不得进行更改。由于《申请书》是PDF格式下载,若“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部分,出现在同一页面,为保持页面的完整性,可附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部分)

  2.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需本人承诺签名)及电子版(系统导出,以姓名-申报编号-申请书作为文档名)。

  3.《封面》、《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电子版(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封面和姓名-申报编号-课题设计论证作为文档名)。

  4. 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将系统导出的《封面》牢固粘贴于档案袋面上。

  5.申报成果汇总表(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论证意见各1份。

  6.上述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之前集中交至厚德楼科技处3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不接收个人申报的材料。

  八、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要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充分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未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的项目,不予接收。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与开发处联系,联 系 人:汤小华,联系电话:0713-8621626。

 

附件:1.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指南

           2.申报成果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3月20日